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&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:毕业于南京大学,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,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、讲证据、熟知法条、深谙法理;拥有十几年婚姻家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王勇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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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暴力一直是对婚姻、对家庭最大的伤害。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人不仅身体受损,在心理上、精神上也会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。那么打老婆要赔偿吗?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,为大家一一介绍。
一、妻子被丈夫殴打能否得到赔偿?
妻子被丈夫殴打能能够得到赔偿。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【离婚损害赔偿】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重婚;
(二)与他人同居;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但是,妻子没有诉请离婚,只是单独要求损害赔偿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婚姻法解释(一)》第29条第3款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”的规定,妻子将得不到赔偿。
二、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?
一般男方对女方的家庭暴力都是发生在婚后,此时心存家庭暴力想法的丈夫觉得妻子已经是自己的人,不会轻易离去,便撕下伪装,对妻子随意家庭暴力。此时的妻子可能会考虑到家庭的因素、孩子的因素,报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,一次次给他机会,希望他能改正。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,你越给他机会,他可能会越变本加厉。所以当丈夫对妻子第一次实施家庭暴力的时候,妻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:
1、报警求助,保留报警回执;2、验伤保留病例资料。
做以上的事有两个目的,一、可以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,把妻子打成轻微伤的,要拘留,打成轻伤以上的,要负刑事责任。二、保留下了他家庭暴力的证据,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,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离婚,并要求实施家庭暴力方赔偿精神损失。
妻子要自立也是避免家庭暴力的一个重要因素,不要让你的丈夫觉得你离开他就无法生存,更不要让他觉得打了你没什么后果。
一时冲动,以后会引以为戒不再犯同样的错误,这样的人是有的,但只是少数,所以不要幻想这次你原谅他了,以后就不会再发生家庭暴力。如果下次他仍然不改,你就要考虑你是否能够忍受他长期家庭暴力,是否要终止这次婚姻。
如果选择忍受,要用一些适合两人的小智慧,尽量减少家庭暴力的次数和伤害程度。
如果选择终止婚姻关系,上述保留的证据会对你有很大的帮助,有了家庭暴力的证据,主动权会掌握在你手里,你可以随时选择终止婚姻关系。
三、一方经常家暴可以构成哪些犯罪?
实际中,一方经常家暴,实施的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、精神暴力和性暴力,不管实施哪种暴力,都可能构成犯罪。
具体的,实施家暴可能会构成以下犯罪:
1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
一方想要离婚,另一方不肯离婚,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对方,阻挠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,即可以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。
2、虐待罪
比如一方对另一方经常以打骂、捆绑、冻饿、强迫超体力劳动、限制自由等方式,从肉体、精神上进行摧残、折磨,情节恶劣的即可以认定为虐待罪。
3、故意伤害罪
实际中,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,会对另一方动手,即实施身体暴力,殴打、用力拉扯对方致使身体出现伤害的,如果已经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,那么即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。
4、故意杀人罪
一方实施家暴,故意殴打另一方致死的,如果确定有杀人的故意,该行为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。
5、侮辱罪
比如在公共场所,实施暴力贬损他人人格,可以构成侮辱罪。
不过,被实施家暴造成相应伤害,是否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、虐待罪、侮辱罪,情况不严重的话,需要告诉才处理,并确认犯罪。
以上就是打老婆要赔偿吗的相关内容,综上所述,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,家庭暴力中作为受害人的女方及女方的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可以向作为加害人的男方或者女方受害人所在单位、基层组织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寻求救济。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,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,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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